【上海】向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提供社會保險補貼
內容摘要: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發出通知,將向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提供社會保險補貼。其主要內容如下:
信息概覽: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2號)的相關規定,將向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提供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為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及以后畢業的市戶籍學生。在畢業兩年內初次就業為靈活就業,且在本市辦理靈活就業登記手續并按照靈活就業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標準為按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的社會保險費的5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補貼所需資金從補貼對象戶籍所在區縣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補貼方式為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證明材料,向戶籍地所在區縣就業促進中心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來源:上海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
——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內容以有關部門發布的文件為準。
更新時間:2014-11-13